2009年3月20日

優惠房貸再釋2千億

* 2009-03-20 * 中國時報 * 【江慧真/台北報導】

 六月一日起,行政院將再度加碼兩千億優惠房貸利多!行政院去年九月增撥的兩千億元優惠房貸,目前受理金額已超過一千七百億元,所剩三百多億元額度恐將在五月底用罄。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昨晚秘密召集中央銀行、金管會、經建會等官員,規劃將再釋出兩千億額度,此案將待劉揆近日拍板。

 據悉,劉揆昨日在行政院院會時,主動提及優惠房貸利率政策。劉兆玄認為,由於政院去年九月提撥的兩千億優惠房貸額度快要用完,不少銀行紛紛開始「爭取額度」,希望為提振房市景氣,央行應該繼續加碼,於是指示邱正雄盡速辦理。

 據悉,邱正雄馬上在昨天晚間召開秘密會議,找來金管會主委陳冲、經建會主委陳添枝、央行總裁彭淮南、政務委員蔡勳雄、財政部長李述德開會,會中認為,國內房地產景氣雖冷,但因政策性房貸利率很低,還是有不少人因利率實在便宜而購屋,因此政府釋出房貸利率仍有提振房市和景氣的有效誘因。

 官員透露,六月一日將釋出的這波兩千億優惠房貸,是延續去年方案,因此整體適用對象、條件和規則都沒有改變。包括適用對象為年滿廿歲的國民,每人限購一戶,不得重複申貸,且已申請政府優惠房貸者,不得重複申貸。

 官員表示,優惠房貸額度部分,是每戶最高三五○萬元,台北市以外地區每戶最高三百萬元。利率則按中華郵政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九%計算機動調整,政府則固定補貼年率○.七%,目前借款人實際支付利率為年率一.三七五%。

摘自: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5010377+112009032000128,00.html

版主說:正當狗仔媽在煩惱著,不知道等到我們要交屋貸款時,還有沒有兩千億房貸時,就看到政府發出這個消息了,這真的是太好了!!狗仔媽看到這則新聞,真的是超開心,因為這麼低的利率,對我們真的幫助很大,而且這個專案在台北市以外的低區,最高可以貸到300萬耶!其實,狗仔媽甚至希望這個專案可以再提高最高貸款額度,最好是可以到500萬啦!這樣大概包含中低收入戶,都可以全額貸款了耶!連自備款或是銀行貸款都可以省了,這樣就可以達到讓中低收入戶都能夠有房子住啦!

2009年3月12日

觀景有個氣派的電梯間

這兩個禮拜內,在2009/02/28以及2009/03/11這兩天,我們又跑去看房子了。


這是我們客廳看出去的景象,由於對面的世紀觀已經拆鷹架了,我們後來也跑去問工地主任,什麼時候觀景的鷹架也會拆呢?工地主任告訴我們,大約再一個多月就會拆了。狗仔媽好期待拆了以後的景觀喔!


這次上來看,也發現之前的磚牆部分已經塗上水泥了,越來越有模有樣了。之前有在廚房窗戶的地方,發現有一點點灌漿不完整的地方,這次也看到那個部位被填滿了,由於那個部位並非影響結構的部分,因此當時我們是沒有反應這個問題的。


這次來看,也同時發現,觀景兩邊的電梯裝好了,連有些樓層的電梯間都貼上磁磚了,挺貴氣的呢!
不過狗仔爸說,這電梯看來可能還在測試階段,我們還是爬樓梯好了。因此,狗仔媽很認命的,這回又爬了好多好多樓梯。 T.T 好累~~~

看到了嗎?!這是黑色大理石呢!很漂亮喔!


這應該是花崗岩吧!也好漂亮!感覺好氣派!

嚇!電梯間用的磁磚竟然這麼厚耶!用料很豪華啊!不虧是椰林! ^_^d

昨天再去就沒有拍照片了,有點可惜,因為沒有把廚房剛貼沒多久的磁磚照下來,而浴室磁磚也都放在浴室門口了,看來這幾天就會貼上了吧!

其實昨天是會同設計師去的,主要是確認所有客變的地方是否正確,還不錯啦!基本上都沒有做錯,只是在核對的時候,才發現有些地方我們之前都沒有注意到,像是本來狗仔媽以為每個房間的電燈開關跟同一面牆的插座是在同一垂直線上的,結果原來是有距離差的,而我們當初也沒有特別標明說希望插座位置可以跟電燈開關同一垂直線,因此,這個部分現在是來不及改了,真要改,就電線線路而言,可能是不安全的,因為可能需要接延長,因此最後決定就算了,因為其實我們在那些地方是沒有放什麼家具的。

另外,由於我們主臥的浴室門想改成拉門,可是客變時,竟然忘記把電燈開關改到裡面?!幸好這個修改是很快的,就在這面牆後面再打個洞就好,線路不變,椰林馬上幫我們找水電來做了,也還好我們浴室磁磚還沒貼,不然那邊的洞就很醜了。

最後,因為狗仔媽很怕死,所以打算將來要選用有強制排氣功能的熱水器,而強制排氣需要把管子拉到外面,本來想省錢,叫設計師將來在陽台的窗戶打個洞,不過設計師說,這樣那個窗戶很醜喔!最好直接把陽台的牆打個洞。這...這...可是椰林已經將外牆磁磚貼好啦!還能打嗎?我們後來跑下去跟工地主任商量,工地主任滿好心的,馬上跟我們說OK!加一點錢就好。而且是現在馬上就幫我們做,因此,再下一次看房子,應該就可以看到這幾個部分的變更了。

快看看你不常用的帳戶還剩下多少錢!

以下是今天中時電子報的內容。
摘自: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Focus/2007Cti-Focus-Content/0,4518,9803120011+98031201+0+074258+0,00.html

存款少要收費可能擴延全部銀行

* 2009-03-12
* 【陳怡慈、張舒婷/台北報導】

「負利率」時代正式來臨!存錢的人還要繳錢給銀行?別懷疑,新銀行、外商銀行帶頭收帳管費,公股行庫也大喊快要忍不住了,活儲帳戶收帳款費一事可能全面引爆,金額不止一萬,華銀總經理李正義昨說:「要三萬才夠!」金管會主委陳冲也認同銀行收帳管費,消息一出,八大公股行庫一致叫好。

大眾銀行、渣打銀行預計對存款不到一萬元的活儲戶收帳管費,昨在立院財政委員會引發熱烈討論。金管會主委陳冲說,歐美國家收帳管費已行之有年,收費的銀行是企業經營方面「自我要求比別人高」,是效率化的表徵。

陳冲認同銀行收帳管費,消息一出,八大公股行庫昨一致叫好。台銀副總蔡富吉說,不只歐美國家收帳管費,日本也收。既然陳主委體恤銀行經營艱困,「我們樂觀其成,銀行的存放利差已經非常低了」。

陳冲認同 公營行庫叫好

華銀總經理李正義昨也對陳冲稱許有加。他說,大眾、渣打規定每月活儲餘額不到一萬元,客戶須繳八十五元到九十五元的帳管費,「這根本不夠,應該要提高到三萬元,沒存到三萬的客戶,都應該收帳管費!」

李正義說,華銀是全國存放利差最高的銀行,但都快撐不下去了,何況其他銀行。

他說,陳冲說得好,法律本來就沒規定不能收帳管費,以前是銀行過度競爭,連該收的費都沒辦法收,優待得太過分了。

李正義說,回歸收費的作法是合理的,「我們不好意思自己講,只要有人登高一呼,華銀一定響應」。

元大銀行副總黃永昌也說,該行密切注意活儲戶收帳管費的訊息,研判國內行庫今年六月底前,早晚會走上這條路。

據元大銀估算,一家銀行如果有四、五百萬個客戶,存款一萬元以下客戶,保守抓個二十分之一,一戶一個月只要收十元,一年就有將近三千萬的收入,銀行怎會不心動。

銀行收入 將年增數千萬

大眾、渣打預計四月底、五月初針對一萬元以下活儲戶收帳管費。以大眾為例,該行目前活儲利率○.一五%,代表每存一萬元,一個月利息收入才一.二五元。

不願具名的銀行主管說,銀行給客戶一.二五元利息錢,客戶卻要給銀行九十五元的帳款費,這種「讓你賠」的手法就是在告訴你,沒錢的小戶或不關心戶頭的靜止戶們,就別上門來了,銀行畢竟不是慈善事業。


版主說:唉...早就知道銀行都是吸血鬼了,所以狗仔媽不常用或是用不到的帳戶,通通都給他結掉,就怕哪天不之不覺被銀行拿走了都不知道。

2009年3月3日

2009年觀景三月價格查詢

由於有人提出需求,因此狗仔媽再次上網搜尋各大房仲目前有在賣觀景建案的資料。

台灣房屋:
3F:1180萬
http://www.twhg.com.tw/buy/buy01.asp?no=K459702238
8F:1280萬
http://www.twhg.com.tw/buy/buy01.asp?no=KA09708213
11F:1498萬
http://www.twhg.com.tw/buy/buy01.asp?no=K409706108


太平洋房屋:
8F:1280萬
10F:1500萬
13F:1950萬


永慶房屋:
2F:1250萬
3F:1298萬
10F:1350萬


信義房屋:
2F:1350萬
4F:998萬
5F:1238萬
9F:1273萬
12F:1298萬


21世紀不動產:
6F:1300萬


住商不動產:
C3F:1150萬
C6F:1150萬

這次收穫頗多,已經看到很多樓層都有人在賣,到目前為止,好像只有7樓都沒有看到有人拿出來賣,狗仔媽猜測也許7樓都是自住吧!而這次,首見有人鬆動價格,4樓那戶已經破千萬了,非觀景不住的人,可以用998萬的價格入住喔。
另外,這次狗仔媽將搜尋價格拉大,也看到了樓中樓的價格了,實力雄厚的人,也歡迎買下樓中樓來跟我們當鄰居,狗仔媽還滿想看看樓中樓的,應該頗奢華的感覺吧!
賣的人很多,聽說詢問的人也不少,歡迎有緣人來跟我們當鄰居,觀景的外牆已經好了,再過一個多月就會拆鷹架囉!各位屋主,有空可以去看看喔!非常漂亮呢... ^_^

2009年3月2日

小狗仔的新詭計

話說,上星期六,對小狗仔沒啥意義的228紀念日,狗仔媽跟狗仔爸帶他去了有名的師大商圈(其實跟228沒啥關係)。由於那邊並不是狗仔媽跟狗仔爸的地盤,因此我們的中餐是隨意找的corner義大利麵,一間轉角樓上的義大利麵,很便宜,味道嘛......也有點普通,220元,就把我們一家三個人給打發了。

然後我們就去逛這個商圈裡面人最多的文具店(後來狗仔媽才得知,這間是師大附近最便宜的文具店),在那邊,狗仔爸跟小狗仔逛的不易樂乎的,後來狗仔爸去逛自己想看的,而小狗仔則在筆區停留下來。小狗仔把玩了自動原子筆以後,突然站起來對狗仔媽說:「媽媽,這個比較貴,我們不要買!」

= =a 雖然很奇怪,不過狗仔媽是欣慰的,還叫媽媽不要買呢,真是個乖孩子,沒想到,再來才是小狗仔的目的啊!

小狗仔這時候,迅速的拿起下方的小盒彩色筆,然後跟狗仔媽說:「媽媽,這個比較便宜喔!我們可以買這個,那我要買這個!!」

這孩子可是說的斬釘截鐵,絲毫不猶豫啊!狗仔媽只能張大了口(=口=),呆站在那邊,耳邊不斷迴響著剛剛小狗仔說的話,啊你是怎麼知道這個比較便宜啦?!狗仔媽只好回:「是這樣嗎?!」

沒想到他回的是理直氣壯的:「是啊!我們買這個吧!」 =w=

狗仔媽此時開始道德勸說:「你家裡已經有一盒啦!不用再買了啦!」

這小孩開始說:「我要買這個!我要買這個」

狗仔媽只好搬出偉大的狗仔爸了,「那我們去問爸爸!」

果然,兒子總是聽老爸的,小狗仔跑去找狗仔爸了,狗仔爸一陣道德勸說後,成功讓小狗仔打消念頭。 Y^_^Y

不過事情還沒完,狗仔爸道德勸說成功後,回頭來問狗仔媽「這個一盒多少錢啊?」

狗仔媽怎麼會知道,沒打算買的東西,狗仔媽是不會去詢問價錢的。

沒想到,狗仔爸很積極的去詢問價錢,然後帶著一臉期盼的小狗仔跑來跟發呆中的狗仔媽說,「ㄟ,我發現這邊的彩色筆賣的很便宜耶~~~將近五折的價錢呢!同樣的彩色筆,再我們家附近的文具店要賣七八十塊耶!這邊才賣41塊,真的有便宜耶!」

嚇!啊不是不用買了,怎麼狗仔爸陣前倒戈了? =口=

狗仔爸反過來對狗仔媽道德勸說了:「彩色筆都會畫完,家裡那盒畫很久了,到時候畫完,在家附近買,會比較貴耶!這邊買比較便宜。」

暈了!狗仔媽暈了!隨他們去吧!就讓他們買吧! @@

沒多久就看到小狗仔非常寶貝的拿著他的戰利品,然後快樂的回家啦!

狗仔媽只能說,孩子小歸小,可不要小看他們啊!

2009年2月18日

青年安心成家作業規定

青年安心成家作業規定

一、 內政部(以下簡稱本部)依據行政院九十八年一月十三日院臺建字第○九八○○八○八四五號函核定之青年安心成家方案,為辦理住宅補貼業務,特訂定本作業規定。

二、 本規定名詞定義如下:

(一) 新婚:申請人於申請日前二年內結婚。

(二) 育有子女:申請人育有未滿二十歲之子女。

(三) 新婚租屋:新婚且申請租金補貼。

(四) 新婚購屋:新婚且申請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五) 育有子女租屋:育有子女且申請租金補貼。

(六) 育有子女購屋:育有子女且申請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七) 育有子女換屋:育有子女、家庭成員僅持有一戶住宅且申請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八) 家庭成員:申請人及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

(九) 結婚日:戶籍謄本結婚登記之日期。

(十) 單親家庭:指離婚、喪偶、配偶服刑、申請時配偶失蹤達六個月以上或未曾結婚,且育有未滿二十歲之子女者。

(十一) 重大傷病:指符合行政院衛生署最近公告「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範圍」之疾病。

三、 住宅補貼方式如下:

(一) 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新臺幣(以下同)三千六百元。

(二) 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家庭成員以一人提出申請為限,並僅得就前項第一款或第二款方式擇一辦理;同時申請二種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駁回其全部申請。

目前仍接受鄉村地區住宅費用補貼未滿十年或依集村興建農舍獎勵及協助辦法申請並獲獎勵及協助未滿十年者,不得申請第一項住宅補貼。

已取得政府其他租金補貼資格者,應於提出申請時切結接受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之住宅補貼前願放棄原有租金補貼資格,並應於評點時酌予扣分。

已取得政府其他購置或修繕住宅補貼資格而申請第一項第二款之貸款利息補貼者,應於提出申請時切結接受貸款利息補貼前願放棄原有住宅補貼資格,並應於評點時酌予扣分。

申請九十七年九月二十二日開辦之「增撥新臺幣二千億優惠購屋專案貸款」者,不受前項應放棄原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應於評點時酌予扣分之限制。

取得租金補貼核定函或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者,應參與本部辦理之成家期前輔導課程,未依規定參與成家期前課程者,自第二年起停止補貼。輔導課程相關規定由本部另定之。

四、 以新婚租屋獲得補貼者,得再以育有子女租屋或育有子女購屋提出申請。

以新婚購屋獲得補貼者,得再以育有子女租屋或育有子女換屋提出申請。以育有子女租屋、育有子女購屋或育有子女換屋獲得補貼者,不得再申請本作業規定之所有補貼。

前一年度以新婚提出申請者,因計畫戶數不足而未獲補貼者,其再以新婚提出申請時,不受申請日前二年內結婚之限制,並以一次為限。

五、 本部就下列事項辦理公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所轄鄉(鎮、市、區)公所張貼公告,並請鄉(鎮、市、區)公所轉知各村里辦公室公告周知:

(一) 申請資格[含住宅補貼評點基準表(如附表一)]。

(二) 受理申請期間及方式。

(三) 各項住宅補貼計畫辦理戶數。

(四) 租金補貼額度。

(五) 購置住宅貸款額度、利率、償還方式及年限。

(六) 受理申請之單位或機關(並註明聯絡地址及電話)。

(七) 申請書及應檢附之文件資料。

(八) 其他必要事項。

六、 資格審查程序如下:

(一)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申請住宅補貼案件應即初審,對資料不全者,應一次通知限期補正;逾期不補正或不符規定者,駁回其申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將初審合格之申請案列冊後,由本部營建署轉交財稅機關提供申請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之家庭年收入、不動產持有狀況等資料,再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財稅機關提供之資料辦理複審;複審不合格者,駁回其申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受理期間屆滿二個月內完成全部審查作業;必要時,得延長二個月。

(二) 申請住宅補貼經審查合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按年度辦理戶數,於審查完成後一個月內依評點基準評定之點數高低,依順序及計畫辦理戶數分別發給租金補貼核定函或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因最低評分相同致超過當年度辦理戶數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就上開評分相同者,以抽籤為之。

七、 當年度受理期間截止時,申請戶數未達計畫戶數,本部得視辦理情形調整各直轄市、縣(市)之經費及計畫辦理戶數或辦理第二次公告。

八、 新婚租屋或育有子女租屋者,應具備下列各款條件:

(一) 二十歲以上至四十歲以下。

(二) 家庭成員無自有住宅。

(三) 家庭年收入在百分之六十分位點以下。(詳附表二)

家庭成員個別持有共有住宅,其持分換算面積未滿四十平方公尺且戶籍未設於該處者,視為無自有住宅。

家庭成員個別持有之共有住宅為同一住宅,且其持分換算面積合計達四十平方公尺以上者,視為有自有住宅。

九、 承租政府直接興建之國民住宅者及九二一震災新社區承租戶,不得申請租金補貼。

十、 辦理租金補貼之住宅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 坐落於戶籍地之直轄市或縣(市)。

(二) 建物登記謄本、建物權狀影本、建築使用執照影本或測量成果圖影本之主要用途登記應含有「住」、「住宅」、「農舍」、「套房」或「公寓」字樣。

(三) 不得為違法出租者。

(四) 同一住宅僅核發一戶租金補貼。

(五) 租賃契約之承租人應為租金補貼申請人。

十一、申請租金補貼者,應檢附下列書件,於申請期間內,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

(一) 申請書。

(二) 當月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以新婚提出申請者,應檢附當月全戶戶籍謄本;以育有子女提出申請者,應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當月全戶戶籍謄本。夫妻分戶者或戶籍內之直系親屬與其配偶分戶者,應同時檢具其配偶、戶籍內直系親屬之配偶之戶口名簿影本或當月全戶戶籍謄本。

(三) 家庭成員具備下列條件之證明文件;不具備者,免附:

1、身心障礙者: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2、單親家庭:當月全戶戶籍謄本,另依申請人之條件檢附配偶服刑證明影本或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證明影本。

3、重大傷病者:醫院或衛生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4、重大災害災民經相關主管機關認定者:該主管機關認定之文件影本。

(四) 貼足雙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

(五) 申請人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六) 租賃契約影本。

(七) 下列文件擇一檢附:租賃住宅之建物登記謄本、建物權狀影本、建築使用執照影本或測量成果圖影本。

(八) 持有面積未滿四十平方公尺之共有住宅者,應檢附該住宅之建物登記謄本、建物權狀影本或房屋稅籍證明。

十二、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三千六百元。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下列情形按月撥入申請人郵局帳戶:

(一) 核發租金補貼核定函時已符合第十一點規定文件,且其租賃契約仍為有效者,自核定函之日所屬月份或次月起,按月核發租金補貼二年。

(二) 申請時未檢附第十一點第一項第五款至第七款文件,或經主管機關認定其租賃契約應補正者,應於核發租金補貼核定函之次日起二個月內補正,逾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予以退件。主管機關自審核完竣之月份或次月起,按月核發租金補貼二年。

十三、補貼期間租約中斷,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 受補貼期間,因故租約中斷者,補貼戶應於租約中斷日之次日起二個月內檢附新租賃契約,且租賃住宅條件應符合第十點規定,逾期未檢附者,以棄權論。直轄市、縣(市)政府自審核完竣之月份起,按月續撥租金補貼。

(二) 未檢附租賃契約之期間,不予核撥租金。

(三) 已撥租金與續撥租金,合計不得超過二年。

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自事實發生日起停止租金補貼:

(一) 持有住宅。

(二) 停止租賃住宅且未依第十三點第一款規定辦理者。

(三) 經查申報資料有虛偽情事。

(四) 同時享有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修繕住宅費用補貼、租金補貼或政府其他住宅補貼。

(五) 租賃契約之承租人與出租人具有直系親屬關係。

(六) 未依第二十二點第一項、第二項及第三點第七項規定辦理。

(七) 家庭年收入超過當年度百分之六十分位點。

十五、新婚購屋或育有子女購屋者,應具備下列各款條件:

(一) 二十歲以上至四十歲以下。

(二) 住宅狀況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

2、僅持有一戶住宅且該住宅係申請日前二年內購置並已辦理貸款之住宅,其他家庭成員應無其他自有住宅。

(三) 家庭年收入在百分之八十分位點以下。(詳附表二)

家庭成員個別持有共有住宅,其持分換算面積未滿四十平方公尺且戶籍未設於該處者,視為無自有住宅。

家庭成員個別持有之共有住宅為同一住宅,且其持分換算面積合計達四十平方公尺以上者,視為有自有住宅。

十六、育有子女換屋者,應具備下列各款條件:

(一) 二十歲以上至四十五歲以下。

(二) 家庭成員僅有一戶住宅,該住宅應符合第十七點第三項規定。

(三) 家庭年收入在百分之八十分位點以下。(詳附表二)

以育有子女換屋提出申請者,應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之日起一年內將原有住宅移轉予家庭成員以外之第三人。

家庭成員個別持有共有住宅,其持分換算面積未滿四十平方公尺且戶籍未設於該處者,視為無自有住宅。

家庭成員個別持有之共有住宅為同一住宅,且其持分換算面積合計達四十平方公尺以上者,視為有自有住宅。

十七、新婚購屋、育有子女購屋或育有子換屋者,應檢附下列書件,於申請期間內,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

(一) 申請書。

(二) 當月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以新婚提出申請者,應檢附當月全戶戶籍謄本;以育有子女提出申請者,應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當月全戶戶籍謄本。夫妻分戶者或戶籍內之直系親屬與其配偶分戶者,應同時檢具其配偶、戶籍內直系親屬之配偶之戶口名簿影本或當月全戶戶籍謄本。

(三) 家庭成員具備下列條件之證明文件;不具備者,免附:

1、身心障礙者: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2、列冊低收入戶: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3、單親家庭:當月全戶戶籍謄本,另依申請人之條件檢附配偶服刑證明影本或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證明影本。

4、重大傷病者:醫院或衛生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5、重大災害災民經相關主管機關認定者:該主管機關認定之文件影本。

(四) 貼足雙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

(五) 持有面積未滿四十平方公尺之共有住宅者,應檢附該住宅之建物登記謄本、建物權狀影本或房屋稅籍證明。

申請人二年內購置住宅並已辦理貸款者,檢附該住宅之貸款餘額證明及建物登記謄本、建物權狀影本、建築使用執照影本或測量成果圖影本,其主要用途登記應含有「住」、「住宅」、「農舍」、「套房」或「公寓」字樣。

育有子女換屋者應檢附原有住宅之建物登記謄本、建物權狀影本、建築使用執照影本或測量成果圖影本,其主要用途登記應含有「住」、「住宅」、「農舍」、「套房」或「公寓」字樣。

十八、申辦購置住宅貸款程序:

(一) 經核定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應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之日起一年內,檢附該證明洽承辦貸款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手續,並於簽訂貸款契約之日起二個月內完成撥款手續,逾期者,以棄權論。

(二) 辦理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之住宅應符合下列規定:

1、住宅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應在提出本貸款申請日之後或提出本貸款申請日前二年內。

2、建物登記謄本、建物權狀影本、建築使用執照影本或測量成果圖影本主要用途登記應含有「住」、「住宅」、「農舍」、「套房」或「公寓」字樣。

3、建物登記謄本登記原因欄應登記為買賣或拍賣;如登記為第一次登記,應提出買賣之證明文件(如經公證之建築改良物買賣所有權移轉契約)。

(三) 承辦貸款金融機構於核撥貸款後,應將申請人所持之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正本收存備查。

(四) 承辦貸款金融機構如依本作業規定及因徵信、授信規定等因素駁回申請人之申請時,應書明理由通知申請人。

本貸款核定戶應以申請人持有之住宅或與配偶、同戶籍之直系親屬共同持有之住宅作為本貸款之抵押擔保品。以原申請書表所列符合申請條件之配偶持有之住宅辦理貸款時,應在向金融機構辦理貸款之前,由原申請人向原受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辦理更名。

十九、購置住宅優惠貸款額度、償還年限、優惠利率、適用對象及補貼利率,如附表三。

購置住宅貸款核貸與否、貸款額度及償還方式,依承辦貸款金融機構規定辦理。

二十、辦理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補貼機關應終止利息補貼;承辦貸款金融機構應將自事實發生日起至終止日期間,已撥付之補貼利息,返還補貼機關:

(一) 以新婚購屋或育有子女購屋獲得補貼者,持有第二戶住宅。

(二) 以育有子女換屋獲得補貼者,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之日起一年後,未將原有住宅移轉予家庭成員以外之第三人或家庭成員持有第二戶住宅。

(三) 經查申報資料有虛偽情事。

(四) 同時享有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修繕住宅費用補貼、租金補貼或政府其他住宅補貼。但九十七年九月二十二日開辦之「增撥新臺幣二千億元優惠購屋專案貸款」,不在此限。

(五) 借款人未依約按月繳付貸款本息逾六個月以上。

(六) 未依第二十二點第一項、第二項及第三點第七項規定辦理。

(七) 完成購置住宅貸款撥款後第一年及第二年之家庭年收入均超過當年度百分之八十分位點。

(八) 完成購置住宅貸款撥款後第三年起,家庭年收入超過當年度百分之五十分位點。

前項第五款情形經承辦貸款金融機構轉入催收款項者,其逾期期間已撥付之補貼利息應返還補貼機關;借款人清償積欠本息且恢復正常繳息,補貼機關自正常繳息起恢復補貼。

二十一、受政府補貼購置住宅之貸款人如於政府補貼利息期間將所購置住宅移轉予配偶或直系親屬以外之第三人,應主動告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承辦貸款金融機構,其因怠於告知而得之不當得利應附加利息(按違約事實發生日承辦貸款金融機構貸放利率計算)返還補貼機關。

二十二、租金補貼核定戶應於租金補貼核定函核發之日起一年後之一個月內,檢附第十一點第二款、第六款及第七款之最新資料,掛號郵寄或逕送至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並由該主管機關就其資格現況予以查核;資格不符者,停止其租金補貼。

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核定戶應於補貼證明核發之日起一年後之一個月內,檢附第十七點第二款及第三款之最新資料,掛號郵寄或逕送至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並由該主管機關就其資格現況予以查核;資格不符者,通知承貸金融機構停止其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補貼證明核發後第三年起,得視需要隨時或至少每二年就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之資格現況予以查核。

二十三、承辦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之金融機構,應依金融機構申撥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國庫補貼利息作業程序規定辦理。

二十四、本部營建署就承辦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之金融機構之補貼利息有關業務,得隨時派員會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查核,承辦貸款金融機構應配合辦理。

二十五、年度計畫辦理戶數內之核定戶,其貸款期間所需之利息補貼及租金補貼,由本部全額負擔。直轄市、縣(市)政府得衡酌財政狀況及實際需求增加辦理戶數及額度,其因增加辦理戶數及額度所增加之補貼,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負擔。

二十六、租金補貼之經費由本部分四期預撥予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並以代收代付之方式辦理:

(一) 第一期:依計畫辦理戶數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申請截止後,先行預撥六個月之經費;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租金補貼後,按月以經直轄市、縣(市)首長與會計或主計人員核章之核撥名冊及轉帳證明或匯款單函送本部營建署核銷。

(二) 第二期至第四期:依核定戶數,每半年預撥六個月之經費;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於租金補貼後,按月以經直轄市、縣(市)首長與會計或主計人員核章之核撥名冊及轉帳證明或匯款單函送本部營建署核銷。

第一項預撥經費因租金補貼戶有第十四點規定情形停止租金補貼或有結餘,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將預撥經費之剩餘款項(含孳息)繳回本部營建署。

二十七、接受租金補貼之申請人死亡,得由申請人之配偶或原申請書表所列之直系親屬向原受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辦理更名,續撥租金補貼至原核定期滿之月份止。

取得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者死亡,得由申請人之配偶或原申請書表所列之直系親屬,向原受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辦理更名,其核發證明日期以新核發之證明日期為準。

二十八、依本規定領取之租金補貼,依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十七款規定,得免納所得稅。

二十九、年齡之計算,以申請日為計算基準。

三 十、申請書件以掛號郵件寄達者,其截止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無法辨認投遞日期者,推定投郵時間為收件前三日。


附表請參閱行政院公告:http://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15019/ch02/type2/gov10/num2/Eg.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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